试用电动公务用车,电动汽车产业化找到突破口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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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在北京共同启动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工作.中央11个部门首批试用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公务用车.

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消息,日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在北京共同启动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工作。中央11个部门首批试用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公务用车。

比亚迪提供电动车

据了解,首批试用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的11部门分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资委、中国工程院和国管局。

比亚迪汽车公司和安徽江淮汽车公司提供了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这11个部门的公务用车,试用期限为一年。

南方日报记者从比亚迪汽车公司了解到,比亚迪生产的e6纯电动轿车,作为出租车在深圳运行多时,并启动市场零售。截至2月29日,在深圳投入公交运营的比亚迪e6纯电动出租车累计总行驶里程超1250万公里,单车最高里程近19万公里,相当于一辆私家车12年的行驶里程(以一辆私家车一年行驶1.5万公里计算),其品质得到了验证。江淮汽车生产的同悦纯电动轿车也在合肥和杭州投入使用。

集中建设配套充电设施

在中央机关11部门试用新能源电动公务车期间,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的运营网络建设,承担配套充电设施的基础建设和车辆、电池维护维修服务等。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经在中央国家机关11个试点部门完成了充电设施建设,并启动了相关运营服务。

这种政府集中使用、集中建设运营网络的电动汽车推广模式,是汽车分析师张志勇一直看好并提倡的模式。他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初期,应该先让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试用电动车,这样方便集中建设充电配套设施,随着运营网络的逐步完善,电动车的私人使用才能够水到渠成。而如果一开始推广电动车私用,碰到的首要问题就是缺乏配套设施。“这应该是一种比较有效的电动车推广模式。中央部门试用电动车有很好的标本意义,未来更多的政府部门和大型单位试用推广可望成电动车产业化突破口。”

将扩大电动公务车试点

下一步中央新能源公务用车的试点范围还可望扩大。国管局副局长尚晓汀表示,国管局、工信部、科技部将认真总结试点示范工作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能源公务用车的鼓励政策和措施,逐步扩大试点部门范围,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比例,促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积极推动我国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中央机关试用电动公务用车也契合了政策精神。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提出,“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

广东省政府在2010年发布的《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中也曾提出,“将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购买电动汽车,并在车辆定编和资金方面优先安排。各地政府要逐年加大购车中电动汽车所占比例,力争到2012年达到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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